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7号)核准,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4,73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5,699.1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03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3月13日出具了“苏公W[2019]B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4月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为“包装印刷生产线扩产及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金时印务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9年5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0年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湖南金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时”)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4月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与子公司湖南金时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0年7月3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所有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注销专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注销日的合计金额3,408,775.8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